開辦
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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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及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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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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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自付健保費額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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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資格認定及補助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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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03 |
年滿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|
衛生福利部 |
全額 |
壹:
一、左列各項補助資格,保險對象不需向本署提出申請。
二、由各補助單位按月提供本署符合補助名單之資料,於健保費開計作業中予以扣減補助。
三、保險對象如有應受補助而未獲補助,可能係補助名單之資料(身分證號及出生)變更,或係補助名單資料延遲送達本署所致,可以向補助單位、各縣市政府社政單位、本署或投保單位洽詢。 |
極重度、重度身心障礙 |
衛生福利部 |
全額 |
中度身心障礙 |
1/2 |
輕度身心障礙 |
各縣市政府 |
1/4 |
8508 |
臺北市65歲老人、年滿55歲之原住民
[一、未滿70歲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之老人。
二、其他符合下列規定老人:(一)年滿65歲老人或55歲原住民,且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者。(二)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%者。老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而有上開情事者,亦同。(三)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。] |
臺北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8704 |
蘭嶼鄉原住民
(以第2、3類及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者) |
原住民族委員會 |
全額 |
8708 |
原住民
(以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,年滿55歲以上及未滿20歲者。) |
8903 |
僑生補助
(於學校以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者) |
行政院僑務委員會 |
1/2 |
8909 |
海青僑生
(於學校以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者) |
9201 |
失業被保險人(領取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者) |
勞工保險局 |
全額 |
9401 |
基隆市65歲以上老人(設籍滿三年,且實際繼續設籍居住之市民。) |
基隆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基隆市55歲以上原住民(設籍滿三年,且實際繼續設籍居住之市民。) |
9406 |
桃園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桃園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411 |
臺南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臺南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507 |
臺南市中石化污染安南區居民
(94年6月30日以前設籍顯宮、鹿耳、四草等里)及經濟部列冊員工) |
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509 |
臺東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臺東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新竹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新竹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601 |
失業被保險人 (領取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者) 失業時隨同轉出之眷屬
(受補助者限以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,及以第1、2、3類眷屬身分投保者。) |
勞工保險局 |
全額 |
臺北市原住民
(年滿20歲至未滿55歲,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6個月以上,因非自願性失業、家庭經濟突陷困境或類似特殊情況,致全民健康保險中斷加保且未請領其他機關同性質之補助者,經由北市原民會審核各區公所送交申請者名冊通過後,補助每年每人自付健保費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。) |
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|
全額 |
9606 |
桃園縣百歲老人 |
桃園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703 |
臺中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臺中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新北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新北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709 |
花蓮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花蓮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801 |
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 |
衛生福利部 |
全額 |
9801 |
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設籍前之經濟弱勢外籍配偶 100年7月1日起,補助對象為經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核定列冊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之設籍前外籍配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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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(內政部) |
一、低收入戶之設籍前外籍配偶補助100%自付保險費。
二、中低收入戶之設籍前外籍配偶補助50%自付保險費。 |
貳:
一、本項補助係由本署每年提報計畫向內政部「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」申請補助經費,申請人應每年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人請填具「設籍前外籍配偶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申請表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本署各分區業務組或各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三、經本署核定符合補助資格者,自申請當月起補助設籍前外籍配偶自付保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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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07 |
彰化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彰化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同第壹項說明內容 |
9901 |
雲林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雲林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宜蘭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宜蘭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901 |
澎湖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澎湖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9907 |
臺南市年滿65歲輕度、中度身心障礙者 |
臺南市政府 |
全額 |
10007 |
中低收入戶 |
衛生福利部 |
1/2 |
10107 |
新竹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新竹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10201 |
嘉義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|
嘉義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10201 |
離島地區65歲以上老人 |
衛生福利部 |
全額 |
10203 |
澎湖縣6歲以下幼童 |
澎湖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10203 |
澎湖縣罹癌民眾 |
澎湖縣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10207 |
臺中市年滿65歲老人、年滿55歲原住民老人
[符合下列規定老人:(一)年滿65歲老人或55歲原住民,且設籍臺中市滿1年者。(二)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5%以下者。老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而有上開情事者,亦同。(三)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。] |
臺中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
10301 |
設籍高雄市滿1年,且符合下列資格:
(一)年滿65歲老人
1、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者。
2、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綜合所得稅稅率達20%者。
(二)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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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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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上限659元 |
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