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公文函

類別:工會最新消息及公告 2016/07/01

臺北市勞動檢查處  函

主旨:鑑於近日氣候炎熱,對於戶外使用吊籠作業之工作者,為避免因身體溫度上升引發熱中暑、熱衰竭或熱痙攣等相關熱疾病,請貴事業單位應特別加強戶外吊籠作業熱危害之預防,以維護作業安全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規定,略以:「雇主使勞工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,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,應視天候狀況採取下列危害預防措施:…」前述規定事項已列為本處檢查重點,貴事業單位如違反前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者,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規定,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锾,合先敘明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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