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及眷屬高保障保險利益表
台北縣清潔管理服務業職業工會 高保障保險《會員及眷屬保障利益表》 113
※ 免體檢、免告知。 ※ 會員本人、配偶、父母投保年齡為16~60歲,續保至70歲,子女15歲以上未婚續至23歲。 ※ 大眾運輸工具補充:以大眾運輸為目的,對大眾開放並定時定點營運(不含加班班次)於特定路線間,且領有合法營業執照之交通工具,但包機、包船、包車除外(均屬一般意外身故保隩金300萬元)。 ※ 陸上大眾運輸補充:指電車(含行駛於鐵路、地下鐵、捷運、高鐵之動力車輛)、火車、公路汽車客運或市區汽車客運。 ※ 水上大眾運輸補充:指供公眾使用並裝有機械用以航行之動力船舶。 ※ 航空大眾運輸補充:指行駛於固定航線之商業性民用航空客機或載客用直昇機。 ※ 入伍服期間及牢獄期間,發生事故不予理賠。 ※ 精神病患不承保,生效前原有之殘廢部份不在承保範圍,自殺不予理賠。 ※ 團體保隩為一年一期之契約,次年度續保時,視理賠損益作調整。生效時依保單條款為準。 ※ 批註條款:本專案適用於職業類別1~3類,4類以上(含兼職工作)及以下職業非本工會之行業,故被保隩人於執行下列職務發生之意外事故不予理賠。 承辦單位:新觀念產物保險代理人(02)2999-6600 |